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厦门银行)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关于设立厦门分行的议案;二是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住所由“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变更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融大街78号”,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三是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
上一篇:中医药康养职业技能培训 拓宽群众就业增收路
下一篇:中加改革红利混合净值下跌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