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县地区法院法官塔拉·克拉克·纽伯里于2026年6月24日批准原告艾莉·米德针对通用汽车的产品责任诉讼重审申请,认定通用汽车原审出庭律师多次违反预审证据裁定、提交不可采信证据,损害庭审公正性,原审裁决结果无效,米德将获得重新向陪审团陈述案情的机会。
涉事事故发生于2018年8月18日,米德乘坐1998款雪佛兰卡车时因车辆配置的两点式腰部安全带失效,出现脊柱骨折、结肠破裂等严重创伤,后续需多次手术并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及重度抑郁症。2025年11月原审陪审团作出有利于通用汽车的裁决后,米德代理律师申请重审,指证原审5个多小时举证过程中,辩方违反预审命令次数达130次,该主张获法官认可。
该案件编号为A-20-813945-C,重审日期待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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