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老师可以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开批评并嘲笑学生的家庭情况吗?”6月5日,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佳在上新庄学校与孩子们互动,开展了一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湟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以整改工作促进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干部作风等日常工作提质增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将党建工作与核心业务深度融合,通过“主题党日+检察开放日”模式,搭建“连心桥”,开门纳谏,回应民情民意。以观摩现场、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一系列交流、宣传活动,推动检察履职向多维度、多领域协同高质效发展。邀请区政协委员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委员+检察官”相互交流融合,全面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以“党建+公益诉讼”模式,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净烟 安食 防罪”监督、“爱鸟周”、巡河护绿等行动,督促整改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20余处,全力以检察微光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校园安全、守护生态环境向好发展。充分发挥“青荷党员示范岗”等窗口作用,对群众来信来访、涉法涉诉等案件建立台账,责任到人、限期办结,积极开展多元救助,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马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