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娜)昨天,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在朝阳公园桥下路口对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一小时内查获5辆涉嫌违法电动摩托车。
早晨8点多,朝阳公园桥下路口车流密集,多辆外观酷似电动自行车的车辆被交警依法拦停,其中部分车辆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还有个别车辆无牌上路行驶。一辆被拦停车辆的铭牌标注着额定电压72V、额定功率2500W、整备质量141kg,明显超出不超过48V、400W、55kg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同时车架号也不同于正规电动自行车。交警现场普法,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分属不同车辆类型,号牌不得混用。购置车辆时未核验车辆合格证、车辆属性、行驶证及号牌匹配信息,本身存在违法风险,当事人在购车后自行使用,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何有人明知是“电摩”,却非要挂“电驴”号牌上路?执勤交警分析,这主要是贪图电动摩托车车速快、续航里程长的特点,同时企图规避机动车上牌、考证、购买保险以及限行等管理规定。这类违法车辆混入非机动车道行驶,易引发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通行秩序,极大增加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根据相关规定,电动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将面临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若无证驾驶,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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