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81,证券简称:科源制药)6月12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制药”)与江苏赛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赛邦”)的合同纠纷诉讼事项取得进展。该案经二审调解已达成和解,力诺制药将支付和解款项800万元,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利润产生810.70万元的正向影响。
公告显示,力诺制药与江苏赛邦因销售代理合同纠纷引发诉讼。此前,力诺制药作为上诉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江苏赛邦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江苏赛邦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近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苏07民终2503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和解。
根据调解书,江苏赛邦需在调解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力诺制药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力诺制药则应在银行账户解封后5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赛邦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和解款项800万元。双方各自承担因本案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6)鲁0112民初6879号案件已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其中,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326,939元、保全费5,000元由江苏赛邦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8,442元(力诺制药已预交326,939元),减半收取59,221元由力诺制药负担,多预交的上诉费267,718元由力诺制药向法院申请退回。
科源制药表示,公司以前年度已就该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1,610.70万元。本次二审和解后,力诺制药支付的800万元费用将与已计提预计负债相冲抵,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810.70万元。最终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诺制药尚有1个银行账户未解除冻结,被冻结账户资金金额为1,6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0%,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