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西藏发布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新系统和注册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新系统和注册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管理系统
(一)上线时间
自2025年12月1日起,启用全区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新系统,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各类注册及企业相关业务,均使用新系统申请,旧系统同时停用。
(二)网址
登录https://www.xzzwfw.gov.cn/index.shtml(西藏政务服务网),搜索需要办理的注册业务,并按流程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个人操作手册》《企业操作手册》(见附件4、5)。
(三)流程
个人提交注册申请→企业审核提交→注册机关审核→公告并签发电子注册证书
二、电子注册证书
(一)自2025年1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启用注册电子证书(见附件1),电子注册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标准执行(见附件2、3)。原纸质注册证书仍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仍有效。
(二)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准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因聘用单位信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可登录“西藏政务服务网”进入用户中心“我的证照”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个人操作手册》(具体见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相关企业,须登录西藏政务服务网,注册个人或法人账号后,方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相关企业应妥善保管西藏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密码,因出租、出借、保管不善造成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
(四)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注册有效期等不一致的,以电子注册证书信息为准。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登录西藏政务服务平台进入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页面申请“更改补办”,准予更改补办后重新下载。
(五)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实现电子注册证书在招标投标、审批许可、项目管理、行业监管等环节的应用。
2.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二级注册建筑师)
3.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4.西藏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操作手册
5.西藏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