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63,证券简称:宏德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00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同步开展,会议由杨金德先生主持。
会议出席情况显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3,361,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392%。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43,268,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0247%;网络投票股东16人,代表股份数9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45%。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共22人出席,代表股份数1,830,5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3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43,281,5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5%;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00股,占比0.0007%。中小股东同意1,750,56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5.6298%;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300股,占比0.0164%。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包含10个子项(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上市地点、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除“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子项外,其余子项同意股份数均为43,281,572股,占比99.8155%;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00股,占比0.0007%。“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子项同意43,278,072股,占比99.8074%;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800股,占比0.0088%。中小股东对各子项的表决情况与整体议案基本一致,其中“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子项中小股东同意1,747,062股,占比95.4386%;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3800股,占比0.2076%。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43,281,572股,占比99.8155%;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00股,占比0.0007%。中小股东同意1,750,562股,占比95.6298%;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300股,占比0.0164%。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43,281,872股,占比99.8162%;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0股。中小股东同意1,750,862股,占比95.6461%;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0股。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43,281,572股,占比99.8155%;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00股,占比0.0007%。中小股东同意1,750,562股,占比95.6298%;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300股,占比0.0164%。
- 《关于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43,281,572股,占比99.8155%;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00股,占比0.0007%。中小股东同意1,750,562股,占比95.6298%;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300股,占比0.0164%。
-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43,281,572股,占比99.8155%;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00股,占比0.0007%。中小股东同意1,750,562股,占比95.6298%;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300股,占比0.0164%。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43,281,572股,占比99.8155%;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00股,占比0.0007%。中小股东同意1,750,562股,占比95.6298%;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300股,占比0.0164%。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43,281,572股,占比99.8155%;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00股,占比0.0007%。中小股东同意1,750,562股,占比95.6298%;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300股,占比0.0164%。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43,281,572股,占比99.8155%;反对79,700股,占比0.1838%;弃权300股,占比0.0007%。中小股东同意1,750,562股,占比95.6298%;反对79,700股,占比4.3539%;弃权300股,占比0.0164%。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