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
你的年假休完了吗?
近日,
“公司强制安排休年假引员工不满”
话题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事件回顾
近日,北京王先生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短信,“根据公司相关安排,通知你2025年11月18日-20日休未休年假3日,特此通知!”
王先生随即回复,“我这边不接受强制让我休年假。”该回复信息显示于“19:22已送达”。王先生说,他没再收到公司的回复短信。
王先生把截图发在社交平台后
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自己也面临同样被“强制休假”的情况。
◼许多网友表示不满公司这种强制安排年休假的行为,没有考虑并尊重员工的意愿。
◼还有网友指出,企业如此操作目的或是为了规避支付法定三倍工资,以压缩人力成本。
律师解读:
年休假统筹安排需兼顾
生产需求与职工意愿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并在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明确,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的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当年度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资)。若单位已安排职工休假,而职工因个人原因并书面提出不休,单位可以仅支付其正常工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制安排年休假”是否合法,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会综合考量:用人单位是否因生产经营需要作出安排,是否兼顾了职工意愿,休假时点是否合理等。“若单位能够证明安排年休假符合生产经营实际,也充分考虑了劳动者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会认为其安排合法有效。”李力律师说,“反之,如果单位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其强制安排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劳动者可以据此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合法权益。”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松涛强调,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时,有义务照顾到职工的意愿,且统筹安排年休假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公司强制休年假,
员工为何不高兴?
让员工带薪休假,本是好事,为何还有人拒绝?不少网友感到不解:“能让你休年假的公司已经很正规了,休息不好吗?”这话点出一个现实:在不少连正常休假都难保障的企业里,强制休假反而像一种“福利”。也有人从管理角度分析,如果员工都挤在年底休假,工作确实容易停摆。公司统一安排,实属无奈。
但王先生反感的,并非休假本身,而是那种“被通知”的感觉——自己的假期,为何不能自己做主?争议的核心,不是“该不该休”,而是“谁来决定何时休”。
法律上,公司确实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如果员工无正当理由却坚持不休,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可公司安排的合法性。企业强制安排的初衷,可能是为了避免员工集中“弃休”引发的高额补偿,或是确保业务在淡季平稳过渡。毕竟,年底一旦全员扎堆请假,工作谁来接手?统一调度,似乎省心省力。
然而,合法不等于合情。一条冷冰冰的通知,很可能打乱员工早已安排好的就医、家事,或手头正紧锣密鼓推进的工作。这种“通知”而非“协商”的方式,极易让人感到不受尊重。只不过现实中,在就业压力下,多数人选择了沉默。
我们需要的不是非黑即白的对错判定,而是一套更精细的沟通机制。公司若能放下身段,多听一句员工的难处,员工也能多一些理解,共同寻求建设性方案,问题往往迎刃而解。比如公司可划定一个“休假区间”,由部门与员工协调具体时间;或鼓励员工提前申报意愿,再由管理者统筹调整。既保障公司运转,也赋予员工话语权。
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权利,但实现权利不应成为零和博弈。企业管理可以更聪明一些,员工诉求也可以更理性一点。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永远建立在相互理解与尊重的基础之上。
(综合来源:申工社、上游新闻、中国青年报、央视网、Hehson微博、天津日报等)
本期编辑: 甘皙 北梦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