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飞行活动具有参与主体多元、应用场景复杂、风险隐蔽性强等特征,安全管理是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底线。 遵循《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并基于各地低空安全管理试点验证的成熟经验,提出一套低空安全管理建议,旨在为各地区开展低空安全工作提供参考。
构建规则体系
完善低空安全管理首先要筑牢制度规则基础。
一是推动健全制度规范,各地应加快完善低空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与规范性文件,明确低空空域准入、使用、运行、服务保障及安全监管等全流程管理要求,筑牢低空安全制度根基。
二是完善低空安全协商机制,各地应立足产业特色,聚焦扰航防范与“黑飞”治理,明确牵头部门及各方职责,建立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区域低空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严格执行低空安全领域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特色,参与制定低空飞行器设计、生产、使用等环节的先进标准。
强化安全管理
低空安全需覆盖“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各环节。
一方面要严把生产销售关口,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超限销售等行为,及时下架未获适航许可或未完成产品识别码备案的飞行器。
另一方面要严控飞行活动风险,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责任原则,科学评估安全风险,强化全流程监管,确保低空飞行活动不损害公共安全及他人合法权益。
释放空域资源
空域资源是低空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需在安全前提下提升利用效率。
一是规范低空空域使用,坚持安全优先、循序渐进,有序释放报备空域并简化管制审批,优先开放应急、安防、物流、能源等民生场景,逐步激发低空经济活力。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将低空安全管理纳入各地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基础设施,重点提升通信、导航、监视能力,加快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规模化的低空监视通信网络。
三是加快服务效能提升,推进省、市、县三级平台建设,实现飞行计划审批、动态监视、违规预警等“一站式”服务,达成“发现即推送、识别即处置”的响应效率,提升对无人机“黑飞”等违规行为的快速处置能力。
健全防控机制
针对低空安全风险需建立快速响应、协同处置的防控体系。
一是强化专业力量建设,培育低空安全产业,稳妥开展反制技术、装备及机制的试验验证,依法严管反制设备,推广新型安防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并常态化开展人员专业与执法培训。
二是细化应急处置流程,将低空安全管理纳入各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响应流程和处置措施,督促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制定飞行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三是优化重点防控布局,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国家安全与反恐重点目标、公共基础设施等重点区域,依法布设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或电子围栏等设施,提升监测发现、识别研判、干扰拦截等防控能力。
构建安全格局
低空安全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多方协同参与。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低空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创新宣传题材与方式,全面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及时公开通报无人机“黑飞”等典型案例,鲜明警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后果。
二是规范引导舆情应对,充分利用政策解读与专家评论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社会正确认识低空安全发展及其产业规律。建立舆情应对预案,密切监测飞行事故、“黑飞”等敏感事件,及时回应公众。
三是促进全民共治共享,发挥群防群治作用,拓展监督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措施,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行业培训与技术交流,引导企业、个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低空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