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市应急管理局
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些看似“常规操作”的做法,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为帮助企业和公众准确识别高风险行为,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将推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系列,逐期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通过真实执法案例,深入剖析各类典型隐患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与防范要点。
本期将聚焦机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措施的。
案例回放:
违章清洗作业,酿成惨痛悲剧
2026年3月13日,广东肇庆一汽车零部件公司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据初步调查,该事故是由于工人在喷漆车间使用洗枪水进行清洁作业时,旁边工人使用电动工具铲除沉积的固化油漆,电动工具产生的火花点燃了洗枪水挥发产生的可燃蒸气,随后发生轰燃。
事故直接原因: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进行清洗作业未严格执行安全规定,触碰重大隐患“红线”。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措施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情形(1)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未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防止可燃气体在密闭空间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
判定情形(2)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未采取隔离、封堵等措施防止可燃气体逸散到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
可燃性有机溶剂危险性有多大?
可燃性有机溶剂一般都具有易挥发、易燃(可燃)、易爆的特点,在密闭环境中有机溶剂一旦挥发聚集,与该区域内原有空气达到爆炸下限,在有点火源的情形下则会发生爆炸。
洗枪水、天那水,都属于可燃性有机溶剂,其主要成分大多包含二甲苯、乙酸乙酯等芳烃溶剂,闪点较低、最小点火能较小,遇明火或静电火花极易引发燃烧或爆炸,同时由于其具有强溶解性和挥发性,被广泛用于工业喷涂设备(如喷枪、供料管道)、工件的表面清洗、除油,以及作为油性涂料、油墨的稀释剂。
而机械加工企业内,动火作业、机械火花、摩擦、静电、高温等点火源并不鲜见,一旦遇见可燃性有机溶剂或其挥发气体达到一定浓度,极易引发火灾、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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