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一次,没人会发现”
很多违法犯罪的开端
往往都始于这句自欺欺人的心理暗示
今天的国门说法
我们想用一名公职人员的真实案例
为大家揭开侥幸心理背后
暗藏的安全陷阱
我叫李某
是一名公职人员
记得那天
我接到任务准备出国执行公务
到了机场才发现
忘了带与因公护照配套的
《出国(境)证明》
因公出境
这两样材料缺一不可
可登机在即
根本就没有时间回去取
一念之间
我“急中生智”:
“不如用普通护照
以私人名义出境
应该没人会发现”
可我万万没想到
刚抵达国外没多久
单位就打来电话
要求我报备行程
并提供因公护照上
出境验讫章的照片
那一刻
我攥着手机
冷汗直流
这早已不是我第一次“耍小聪明”
此前境外出差
我因思念家人
就曾偷偷使用普通护照回国
想着
“就这一次,没人会发现”
果然
单位以为我一直在国外执行公务
没有半点怀疑
尝到甜头后
我胆子越来越大
多次私自往返
我甚至安慰自己
这只是“人之常情”
根本不算大事
甚至暗自庆幸自己“手段高明”
从未被单位发现
然而这次
谎言再也圆不下去了
我心里清楚
我的通关记录都在普通护照上
一旦提交照片
不仅此次违规暴露无遗
过往记录也将彻底穿帮
慌乱之下
我做了这辈子最错误的决定:
私自找人伪造了一枚出境验讫章
盖在了我的因公护照上
纸终究包不住火
回国入境时
广州边检总站白云边检站民警
瞬间识破了伪造的验讫章
我被当场拦下
并接受询问查证
“作为公职人员
你应当知道
因公出行必须使用因公类证件
并接受监管”
“境外活动一旦失管失控
极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会给国家安全带来多大隐患?”
“你用普通护照出境
导致公务行程完全脱离组织监管
这本身就是严重违规
现在还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更是错上加错!”
询问室里
民警的话,字字如锤
令我羞愧难当
最终
我的行为被认定为
持用变造证件入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相关规定
广州边检总站白云边检站
依法对我作出
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并收缴涉案护照
而这
还不是终点
等待我的
还有单位的纪律处分
那枚假章
不仅盖在了护照上
也烙进了我的人生里
看似不起眼的一次“变通”
实则触碰了国家安全的红线
所有未被发现的“侥幸”
终会在某个时刻集中爆发
最终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