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安在线
记者从牟定县人民政府网获悉,2026年5月9日,云南牟定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牟定产业园区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4·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牟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牟定县安委办”)牵头成立事故评估工作小组,对牟定产业园区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4·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5年4月6日16时42分许,牟定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在牟定县工业园区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F+EPC)子项——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项目管网工程施工过程中,1台装载机在吊运模板作业时,不慎从路上坠落至山箐底,导致装载机驾驶员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5万元。
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调查报告,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立案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牟定永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牟定产业园区新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4·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单位,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32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该公司提出延期缴纳罚款申请,经我局召开集体会议研究,同意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罚款。
2.李某某,牟定永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22960元(大写:贰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李某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3.侯某某,牟定永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6480元(大写:陆仟肆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侯某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4.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项目总承包单位。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该公司按期缴纳了罚款。
5.张某某,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张某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6.金某某,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金某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7.杨某,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项目现场负责人。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1160元(大写:壹万壹仟壹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杨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8.张某,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项目安全员(兼职)。由牟定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人民币9360元(大写:玖仟叁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张某按期缴纳了罚款。
9.云南上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由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行政罚款处理。
来源:中安在线综合牟定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万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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