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3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异议审查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商贸”)为复议申请人(被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9,933,523.4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2025年度公司已对该涉案金额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5日,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因与佳汇商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8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内02民初26号),判决佳汇商贸向包钢矿业支付货款176,852,569.60元及相应利息。2023年12月15日,双方签订《履行判决协议》,约定佳汇商贸按照《履行判决协议》支付包钢矿业欠款。截至2025年8月29日,佳汇商贸已还清本金176,852,569.60元,2025年11月14日佳汇商贸将《履行判决协议》中约定的正常还款所应支付的利息13,264,068.78元及保全费4,800元偿还完毕。
2025年11月20日,佳汇商贸获悉包钢矿业在2025年11月14日之前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佳汇商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13,264,068.78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9,933,523.40元、保全费4,800元,申请执行金额为23,197,592.00元。同时,佳汇商贸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2025)内02执恢95号),要求佳汇商贸履行债务利息9,933,523.40元(即核减了2025年11月14日支付的金额)及执行费77,067.62元。佳汇商贸向中级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2026年1月,中级法院认为该执行异议实质上是包钢矿业与佳汇商贸对《履行判决协议》有争议,双方对《履行判决协议》有争议不属于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范围,并以《执行裁定书》((2026)内02执异47号)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佳汇商贸的异议申请。随后,佳汇商贸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级法院”)申请复议。
2026年4月,中级法院执行局冻结佳汇商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23,197,592.18元,后将佳汇商贸银行账户中10,010,591.02元资金(含执行标的金额9,933,523.40元及执行费用)扣划至中级法院执行局银行账户,将其他冻结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于2023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4);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1);于2026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佳汇商贸收到高级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内执复117号,裁定如下:
(一)撤销中级法院(2026)内02执异47号异议裁定;
(二)指令中级法院对佳汇商贸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2026年5月6日公司累计新增未披露的小额(占净资产10%以下)诉讼案件2件,累计诉讼涉案金额合计0.92万元。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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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佳汇商贸与包钢矿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尚处于执行异议审查阶段,案件情况尚不明晰,尚不能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佳汇商贸与包钢矿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2026)内执复117号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