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嘉泰数控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嘉泰数控”)董事长兼总经理苏亚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门指出,苏亚帅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及重大仲裁事项信息披露滞后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违规担保金额占净资产339.88% 多年未履行信披义务
根据监管调查,2017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间,嘉泰数控及其全资子公司泉州市日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旭精密”),多次为苏亚帅控制的泉州市益研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研数控”)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也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披露,且在2017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均未完整披露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上述违规担保余额高达5763.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达到339.88%,远超常规风险控制水平。福建证监局指出,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关于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重大仲裁事项迟滞8天披露 信披义务履行不到位
因上述违规担保,嘉泰数控于2025年11月3日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裁决益研数控需偿还借款本息等共计5763.77万元,嘉泰数控需在最高余额6000万元内、日旭精密在最高余额5000万元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公司未在收到裁决书后及时披露该重大仲裁事项,直至2025年11月11日才补充披露,滞后时间达8天。监管部门认为,此举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事项即时披露的要求。
董事长代行信披负责人职责 被指未勤勉尽责
苏亚帅自2016年7月起担任嘉泰数控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8月起同时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福建证监局指出,其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披事务直接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担保及信息披露滞后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监管部门在决定书中要求苏亚帅“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相关规定,苏亚帅如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次监管措施再次凸显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合规风险。市场人士提示,企业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需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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