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于2026年4月13日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作出回复,均表示截至目前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具体回复情况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洋、Grace Tsu Han Wong,以及控股股东远益国际有限公司(ASIA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均已收到《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认真核实,上述主体均确认,截止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回复函的签署日期均为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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