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6-015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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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3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5.84%股份的股东富健药业有限公司,在2026年4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6年4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富健药业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上述股东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3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年4月24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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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议案7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富健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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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5-014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安永华明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表示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5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杨瑾璐,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瑾璐女士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瑾璐女士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婧,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杜婧女士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杜婧女士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毕马威华振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截至2025年度已为公司提供18年审计服务,期间安永华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度,安永华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经采购程序,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承办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毕马威华振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