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98 公司简称:必得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7,8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57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6.1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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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站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的历史交汇点,2025年,铁路“十四五”实现圆满收官,“十四五”期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由14.63万公里增至16.5万公里、增长12.8%,高铁由3.79万公里增至5.04万公里、增长32.98%,我国建成世界规模最大、先进发达的高速铁路网。国铁集团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8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6万公里左右,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达到64%和78%,战略骨干通道全面加强,“八纵八横”高铁系统成网,区域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货运网络能力大幅增强,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的现代化铁路网,铁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支撑能力全面增强。
2025年8月19日,国铁集团发布2025年第二批时速350公里复兴号智能动车组采购公告,本次共采购动车组210组。结合2025年4月第一批采购的68组,2025年1-8月已累计采购278组,采购量已经超过2024年全年(2024年采购245组),招标量超预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54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43条,运营里程11710.3公里,车站6680座。2025年,全年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8条,新增运营区段32段,新增运营里程764.7公里。2025年,全年实际开行列车4431万列次,完成客运量332.4亿人次,进站量198.0亿人次,客运周转量2780.8亿人次公里,客运量较2024年增加10亿人次,增长3.1%。2025年,城轨交通发展态势良好,运营规模持续扩大,运营里程显著增长,网络化运营格局进一步完善,城轨交通朝着高质量、可持续平稳发展。
此外,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拓宽了未来运营维保的市场空间,前期大量存量动车组正逐渐进入高级修时期,动车高级修周期大致分为3年/6年/12年,前期大量存量车型正逐渐进入高级修时期,而2013-2016年期间动车组新增量尤为明显,预计轨交维修后市场规模将提升明显,将迎来黄金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轨道交通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专注与创新,逐渐发展成为集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以及轨道交通车辆维保业务等于一体的大型企业,总部位于中国江阴,公司在全国拥有多个运营、研发基地。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高铁、城轨地铁)配套使用的通风系统、智能撒砂系统、电缆保护系统、智能障碍物检测系统、车门系统、TPU弹性地板以及贯通道系统等系列产品,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著名轨道交通整车制造商。公司建有无锡市轨道车辆电磁兼容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公司在产品种类、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新材料应用、技术服务等方面不断优化升级,自主研发了多个技术水平行业领先的系统化、系列化产品,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专业的技术和周到的服务,公司与中车青岛、中车长春、中车唐山、北京地铁、四方庞巴迪等国内主客户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多种型号动车组列车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成都、沈阳、青岛、土耳其伊兹密尔、新加坡、印度孟买、印度诺伊达等城市地铁车辆。
1、主要业务与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分为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与轨道交通车辆维保两大板块,形成“产品制造+服务保障”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
(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高铁、城轨地铁)配套使用的通风系统、智能撒砂系统、电缆保护系统、智能障碍物检测系统、车门系统、TPU弹性地板以及贯通道系统等系列产品。
(2)轨道交通车辆维保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唐德信、合圣凯达及其子公司柏朗青岛专注于轨道交通车辆维保业务,业务布局覆盖北京、青岛等区域。京唐德信专注于轨道交通机电核心技术研究和应用,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地铁轻轨自动门系统设计、维修、改造、测试以及技术服务、配件供应的企业。合圣凯达主要定位轨道交通车辆车载电气设备检修服务,主营业务包括车载装置的检修服务,零部件和车载装置定制开发、检修生产线设计及升级改造等。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结合相关原材料库存情况提出原材料采购需求形成请购单交予采购部,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向公司合格供应商清单中的供应商询价,从提供报价的供应商中择优选择发出采购单并跟踪供货情况。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公司产品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等特点,需要以客户具体的订单需求为导向进行设计、开发。销售部门在签订相关订单后,技术研发中心根据客户要求制定产品技术资料,生产部门根据各类产品的技术资料和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产品的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决定公司生产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①定制化生产
公司取得客户订单后,根据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
②大量辅助工序需要手工操作
公司产品是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的非标产品,生产工序繁杂。其中主要生产工序可以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完成,诸多辅助工序需要通过手工来操作。
③柔性化生产
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推行柔性化生产,即同一生产线可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高效率、低成本地在不同型号的产品生产任务间转换。
(3)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中车青岛、中车长春、中车唐山、四方庞巴迪等中国中车下属国有整车制造企业,以及北京地铁等其他国有地铁车辆制造企业。公司采取直销的模式进行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获取订单。在招投标的流程方面,市场部负责获取招投标信息并组织采购部、技术研发中心、生产部进行评审,制作投标书,参与项目招投标。中标后,市场部负责跟踪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和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负责接收客户订单,以及根据客户需求安排供货等。公司在青岛、长春、唐山等主要客户所在地长期派驻工作人员,保证与客户的及时沟通接洽,并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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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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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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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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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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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2,726.51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2.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6,224.66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4.27%;在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6,146.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7.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1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书彦,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星源卓镁、艾可蓝、安徽建工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永强,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设计总院、双枪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梁钰,202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皖能电力、奇精机械、铜冠矿建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2.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含税)。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对管理层进行授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9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973.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2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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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2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8110122000087495)、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8110122000087342)、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902874610618)、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8801070010396)、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61616600000544)、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640701040019027)。2022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02110100000038)、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02110100000037)。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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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000.0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7,797.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1288号”《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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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必得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必得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必得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法规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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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扩产项目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行业市场环境影响,产品毛利空间被压缩,毛利率持续下滑,导致该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坚群先生、张雪坚女士、丁胜先生、何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4名董事同意了该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岗位主要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 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市场平均水平、公司经营和个人绩效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的津贴标准为12.00万元(含税)/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董事、高管如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 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推动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义务,现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协同发力,以精益管理为抓手,全面优化内部运营流程,合理管控成本费用,实现提质增效目标。生产部门科学排产、高效调配人力与设备资源,确保全年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为市场供应提供坚实保障;采购、生产、销售全链条深挖成本节约潜力,精简冗余环节,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1亿元,同比增长16.2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5,677.98万元,同比增长46.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635.95万元,同比增长47.18%,各项核心经营指标均实现稳健增长,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行业地位。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继续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谋发展”的核心理念,聚焦轨道交通行业发展趋势,精准对接下游整车制造企业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拓展优质客户资源,提升市场占有率与行业话语权;加快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转型升级,有序推进相关多元化战略,丰富产品矩阵,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将以更加稳健的步伐,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的繁荣贡献更为卓越的力量。
二、重视股东回报,持续创造股东价值
公司始终将股东的合理回报置于重要的地位,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秉承科学、持续、稳健的分红理念,在兼顾公司发展阶段和长远发展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分红,且每年分红率均超30%,为股东带来了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2025年6月,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7,85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177,500.00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2.52%。
2026年,公司将继续优化分红决策体系,结合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长远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策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贯性与稳定性,确保现金分红比例维持合理水平,持续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回报宣传,主动传递公司分红理念与回报规划,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吸引力,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赢。
三、聚焦新质生产力,研发实力不断增强
2025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创新体系,从组织架构、人员配备、激励机制等方面持续优化,聚焦轨道交通相关技术领域潜心钻研,全力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目前,公司拥有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一百余项,技术成果转化成效显著,进一步夯实了公司的技术壁垒与核心竞争力。同时,引入优秀技术人才,优化技术创新流程,研发团队专业能力持续提升,为公司创新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扩充高端技术人才队伍,完善研发激励机制,优化研发创新流程,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研发体系。对轨道交通前沿技术开展专项攻关,突破技术瓶颈。同时,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进一步筑牢技术壁垒,强化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全业务链条,推动产品迭代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市场认同度显著提升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致力于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全方位的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切关注的问题,主动传递公司经营成果与发展规划,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全方位了解,有效提升了市场认同度与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2026年,公司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增强信息透明度与及时性,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将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切关注的问题,增进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投资者构建起长期稳定、和谐融洽的良性互动关系,携手共创公司与投资者共赢的美好未来。
五、坚持规范运作,治理水平持续优化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优化内部管理,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与监事设置,明确其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组织架构同步作相应更新;同时,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完成多项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工作,涵盖《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不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保障合规经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与高质量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治理体系建设,不断释放治理效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战略研判、风险把控、专业审议等方面的决策支撑与参谋智囊作用。紧密跟踪监管政策最新动态,系统推进配套治理制度的梳理、修订与落地执行,持续健全合规完备、贴合实际、运转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围绕重大经营决策与重点改革事项,健全执行效果后评价机制,推动评价工作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闭环管理的高效治理格局,以高质量治理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参与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专业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创新、法律法规解读、合规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通过系统学习与案例分析,有效提升了“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法治观念与履职能力。同时,强化底线思维,引导“关键少数”严守监管底线,确保公司全年运营合法合规,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6年,公司将继续常态化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等参与监管政策、公司治理、资本运作、合规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不断扩充专业知识储备,提升战略决策能力与合规履职水平;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与底线思维。
七、风险提示
本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环境、政策调整、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了对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圣凯达”)100.00%股权的收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至2025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概述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355.00万元收购北京永钲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合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2024年1月31日,合圣凯达向其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本公司现持有合圣凯达100.00%股权,合圣凯达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内容
在本次资产收购中,本公司交易对手方对合圣凯达2023年至2025年业绩作出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合圣凯达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
三、2023年至2025年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合圣凯达2023年至2025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合圣凯达2023年至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限已经届满,合圣凯达实现了三年累计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2,800万元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 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9日,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必得科技”)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15.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分项额度及业务品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90,343,300.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7,8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570,0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6.1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必得科技”)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坚群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100.00万元,2025年度实际发生额为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6年度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无锡必骋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必骋”)
法定代表人:李金莲
成立日期:2024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DE1AD5X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月城镇黄杨路6号A3-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必骋2025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无锡必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坚群子女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充分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的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无锡必骋出租部分厂房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必得科技”)于2026年4月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坚群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