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603505.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鄂博氟化工”)收到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因金鄂博氟化工污染环境一案,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已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并告知金鄂博氟化工有权委托辩护人。
2025年2月,金鄂博氟化工硫酸厂在调试阶段发生渗水溢流事件。目前,包头市公安局已将案件移送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该事件发生于硫酸厂调试期间,厂区西侧出现渗水溢流。事件发生后,公司已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经司法鉴定,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已经达到修复目标和要求,不存在潜在污染风险。事件发生于化工园区内部,未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具体情况,最终以司法机关认定的结论为准。
本次事件发生于硫酸厂生产线调试期间,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杜绝相关事项再次发生。目前金鄂博公司氢氟酸厂、硫酸厂等生产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