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AI侵权首先录屏截图存证# 】#法官解读AI偷脸涉多项侵权#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迅速迭代,“AI换脸”“声纹克隆”等应用日益普及,随之而来的侵权事件频发。当技术让“换脸”与“仿声”变得轻而易举,一系列法律问题浮出水面:这类行为究竟可能触碰哪些法律红线?如果发现自己被侵权,又该如何有效维权?北京朝阳法院法官表示,滥用AI换脸、声纹克隆技术,首先会触碰人格权法律红线。肖像权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核心人格权益,其保护客体并非仅限完整面部,只要具备可识别性,侧脸、背影、面部轮廓等均可构成肖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侵害他人肖像权。例如,通过AI技术生成与知名演员高度相似的面部形象并制作、传播短剧,若该换脸形象具有可识别性,则可能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同时,自然人的声音同样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便获得录音制品授权,也不代表可随意对其进行AI化合成。例如,未经许可将配音演员的声音用于开发AI文本转语音产品,若AI声音与自然人的声音具有高度一致性,能够识别出主体身份,则可能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害。除人格权侵权外,此类行为还潜藏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当下多数AI换脸视频,均以影视剧、综艺、短视频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为基础改编,极易侵犯多项著作权相关权利。擅自对原作品画面、角色形象进行换脸修改,形成新的表达内容,涉嫌侵犯作品改编权;恶意剪辑、篡改原作品主题思想,进行低俗化、荒诞化处理,损害作品声誉与艺术价值,会触犯保护作品完整权;未经表演者许可,替换其表演形象、歪曲表演内容,还会侵犯表演者权,损害演员的表演形象与艺术成果。若不幸遭遇AI换脸、仿声侵权,权利人该如何行动?法官表示,第一步是固定有效证据,第一时间通过屏幕录制、截图等方式,完整保存侵权内容、发布者信息、传播路径及商业用途相关证据。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保存的原始文件不应进行任何剪辑或编辑,以保持其原始性和证明力。第二步是多渠道投诉举报,向侵权内容所在平台提交证据发起投诉,要求下架侵权内容;也可向中国网络视听协会、12377举报平台、当地版权局等行业组织与监管部门反映,借助行政力量制止侵权。第三步是提起法律诉讼,若侵权情节严重、侵权方拒不整改,可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合法诉求。法官强调,规范AI技术应用,需要各方坚守行为边界、履行各自责任。技术开发者要将合规理念融入研发全流程,严格审查敏感数据来源,研发溯源技术防范滥用;内容创作者需恪守“先授权,后使用”原则,杜绝无授权二次创作;平台运营者要强化内容审核责任,搭建AI侵权内容识别机制,畅通维权投诉渠道;普通用户要提升法律意识,不制作、不传播侵权AI音视频;行业协会则需制定自律公约,加强行业伦理与法律培训,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AI技术应用生态。(@北京日报 记者 吴娜 通讯员 彭佳妤 李永康;视频: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