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子生物(02367)发布公告,袁颕欣女士(袁女士)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在香港代表接收法律程序文件而言的本公司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4月8日起生效。
在袁女士辞任后,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欧阳丽妮女士(欧阳女士)为本公司公司联席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均自2026年4月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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