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
新华社电 市场监管总局28日发布一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涵盖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标侵权、违法广告等多类违法情形,涉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服装饰品等多种商品。
此次发布的东营荣灿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涉案公司委托主播在某平台直播间销售减肥产品,利用前后排主播体形反差制造直观视觉冲击,影响消费者理性判断;利用减肥人群的健康焦虑和速成心理,使用极端表述制造恐慌;宣称无任何副作用,刻意掩盖保健产品可能存在的个体差异与潜在风险;虚构产品销量与用户规模,营造产品热销假象;宣称减肥产品适用年龄低至14周岁,诱导未成年人和体质特殊人群进入减肥消费误区。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涉案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
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宁波晗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委托生产并通过各直播平台销售一批仿冒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鞋子。上述鞋子的图案标识与某知名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整体外观近似,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同时,在产品和鞋盒上未标注或标注他人厂名厂址,构成未按照法定要求标明厂名和厂址以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2025年10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案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没102.3万元的行政处罚。
利用老年消费者追求健康的迫切心理,通过私域直播虚假宣传。上海市静安区伦伦食品店通过品牌直播、微信群、积分福利等方式定向招揽老年消费者,组织其参与所谓“互助交流会”,并借此向老年会员群体进行产品推介宣传,声称“降尿酸”“防老年痴呆”“清理体内垃圾、治疗便秘、减内脂”“降三高”“防癌抗癌”等,其所涉产品均为预包装保健食品而非药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2025年7月,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涉案公司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