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76,证券简称:江特电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2日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覆盖当日9:15至15:00的指定时段。
会议出席情况显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04人,代表股份247,078,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14.5148%。其中,现场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211,686,133股,占比12.4357%;网络投票股东1398人,代表股份35,392,091股,占比2.0791%。中小股东出席人数1403人,代表股份36,202,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陈程律师、吴一尘律师列席见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24,29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44%;反对17,333,531股,占比7.0154%;弃权420,400股,占比0.17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48,76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96%;反对17,333,531股,占比47.8791%;弃权420,400股,占比1.1612%。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3,904,684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6%;反对2,737,240股,占比1.1078%;弃权436,300股,占比0.17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29,15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40%;反对2,737,240股,占比7.5609%;弃权436,300股,占比1.2052%。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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