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鉴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2026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价格: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8.43元/股)。
回购总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0股,回购总金额为303,480.00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因回购注销股份,公司总股本由243,695,765股变更为243,659,765股,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天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并持股比例从34.8907%被动增加至34.8958%,增加了0.0051%。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以内部发文通知的形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四)202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权/授予日为2025年3月11日,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245.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64元/份;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3元/股;
(八)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九)2026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本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8.43元/股)。
3、回购总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0股,回购总金额为303,480.00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6年3月3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3,695,765股减少为243,659,76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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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不变,合并持股比例由34.8907%被动增加至34.8958%,增加了0.0051%;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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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且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