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山东烟台籍罪犯王某被依法押解至江苏省通州监狱服刑,这场持续一年多的异地“装病逃刑”闹剧正式落幕。
事情还要从两年多前说起。2023年12月,被告人王某因犯强奸罪被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庭审期间,王某以“身患绝症、生命垂危”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经审查,法院认为王某病情并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依法驳回申请。判决生效后,法院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要求将王某收监执行。
为逃避被收监,王某故意隐匿其行踪。公安机关多次催告王某配合执行,但王某始终拒绝执行刑罚。
2025年11月,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在开展“判实刑未执行”专项监督行动时,发现了王某案的执行漏洞。办案检察官高红梅调阅案卷后确认,法院驳回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王某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公安机关在判决生效、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王某及时收监。然而,判决生效已一年有余,王某始终未被收监执行。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该院立即启动监督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询问通知书》,要求书面说明未收监的理由,督促其依法履职。
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项追逃小组。考虑到王某名下和公司有多辆登记车辆,追逃小组以车辆轨迹为突破口,全面排查王某的活动轨迹,最终发现王某经常出现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银行。
2025年12月底,公安机关在该银行将王某抓获,并将其押解回盐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协调省政府指定医院,对王某的身体情况进行全面体检,最终确认王某身体各项指标均符合收监条件。日前,王某已被依法送至监狱收监执行。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事关司法公正能否最终实现,依法应当执行的刑期一天都不能少,任何试图以不正当手段逃避刑罚执行、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在法律面前无所遁形。”高红梅说。
据悉,以该案为契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刑事执行联动监督长效机制,明确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工作要求,及时排查解决交付执行环节的堵点难点,确保刑罚得到不折不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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