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3-31 05: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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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5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各位独立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作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经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和充分讨论,现就相关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制定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充分借助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与机制优势,优化资本结构,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该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并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及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7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现就有关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情况提示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充分借助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与机制优势,优化资本结构,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

根据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工作需要,公司拟将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确定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项下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孰晚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并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以及中国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H股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在符合中国境内及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备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H股上市的相关工作,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H股上市能否通过备案、批准和/或核准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H股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4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孙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充分借助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与机制优势,优化资本结构,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该发行方案为初步方案,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完成中国证监会对本次H股上市的备案以及履行香港联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程序后方可实施。

2.0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相结合的方式。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情况等加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获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发行规模调整及超额配售事宜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等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执行。为确保公司到境外上市的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按照前述监管机构的要求及上市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本市场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市场认购情况、路演和簿记结果,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和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整体协调人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及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规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的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公司也可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如适用)。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国际配售分配中,在满足“回拨”机制的前提下(如适用),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其中,配售比例将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有关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刊发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如有)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筹资成本分析

预计本次发行的筹资成本中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公司境内外律师费用、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内控顾问费用、行业顾问费用、财经公关费用、印刷商费用、股份登记机构费用、向香港联交所支付的上市申请费用、路演费用及其他中介费用等,具体费用金额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另行授权人士与相关中介机构具体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承销方式

本次H股上市由整体协调人组织承销团承销。具体承销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发行上市中介机构选聘

本次H股上市需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资本市场中介人)、公司境内外律师、承销商境内外律师、数据安全律师(如需)、审计师、内控顾问、行业顾问、印刷商、合规顾问、公司秘书、ESG顾问、财经公关公司(如需)、收款银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背调及诉讼查册机构、出口管制律师(如需)、海外律师(如需)及其他与本次H股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除公司股东会直接聘请的中介机构外,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确认及追认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选聘本次H股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并与其最终签署相关委托协议或合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可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在研产品的开发及注册、加速全球化布局、运营保障与管理系统技术升级、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等方面。具体发行规模确定之后,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或基于公司的发展情况,审慎调配各项目的资金需求。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募集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证券监管的规定。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重要性排序,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的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确定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项下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孰晚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确认及追认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并上市框架、原则和决议有效期内,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向境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就本次H股上市提出申请,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所有事项。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项下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孰晚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顺利完成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议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孙箭华、董事会秘书黄凯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转授权)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有关的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完成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拟定的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扣除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利润(如适用)后,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存在未弥补亏损,将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及委任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送达的授权人士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及委任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送达的授权人士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公司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十六部及《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的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并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点,向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作出商业登记。同时,根据《授权议案》的内容,提请董事会确定的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处理与非香港公司注册相关的事项,并委任陈渟蒽女士作为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赛诺医疗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赛诺医疗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需要,对现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意修订后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上述制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应公司治理制度继续有效。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1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该等制度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公司依据《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境外上市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李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李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辉先生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学习,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新任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1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同意为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将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的各董事类型确定如下:(1)执行董事:孙箭华、康小然、黄凯、陈琳;(2)非执行董事:于长春、王卫;(3)独立非执行董事:马元驹、李蕊、李辉。上述各董事角色的任期为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成员的类型划分经股东会批准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15、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聘请黄凯、陈渟蒽为《香港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委任黄凯,陈渟蒽为《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负责协助公司在本次H股上市后与香港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的内容,提请董事会确定的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黄凯先生的任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陈渟蒽女士的任命自聘任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公司拟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会计师。香港立信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2025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

2025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在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其资质能够满足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1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701-707,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1、2项相同的资料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16: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凯

2、电话:010-82163261

3、传真:022-59862904

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 701-707

5、邮编:100044

6、电子邮箱:ir@sinomed.com

(二)其他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3-31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0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

暨补选新任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高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岩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高岩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高岩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高岩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客观独立,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高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辉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学习,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辉: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香港大学法学学士,香港执业律师、香港婚姻监礼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历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科主任,的近律师行、欧华律师行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 (香港分所)、孖士打律师行高级律师,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林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合伙人。

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9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赛诺医疗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 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赛诺医疗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根据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现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后适用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上述《公司章程(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中国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现行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若干新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1至5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制度1-16,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自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相关的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上述制度17,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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