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9/900918,以下简称"耀皮玻璃")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在募集资金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相关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520号文批准,耀皮玻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41,841,004股,发行价格7.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8.6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833,052.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166,945.9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12月30日到账,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5亿元)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3.00亿元),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 1 | 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 28,830.99 | 18,830.99 | 18,830.99 |
| 2 | 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 | 9,964.50 | 9,490.00 | 9,49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679.01 | 1,679.01 | 1,195.70 |
| 合计 | 40,474.50 | 30,000.00 | 29,516.69 |
票据支付及置换操作细则
公司此次采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相关经办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填制付款申请单,按公司募集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财务部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先行支付款项。
财务部为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和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票据支付的资金明细表。
财务部按月统计待置换款项,制成置换付款申请单,按审批程序批准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保荐机构将通过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该事项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将予以配合。
对公司的影响及审议程序
公司表示,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认为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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