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1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3月30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召开时间为3月30日,其中现场会议于当日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60号英可瑞工业园英可瑞科技楼大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任意时段。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7人,代表股份98,23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98%。其中现场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97,690,761股,占比61.5488%;网络投票股东71人,代表股份541,222股,占比0.3410%。中小股东出席74人,代表股份5,814,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0%。
会议审议的唯一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议案名称 | 总表决同意股数 | 总表决同意率 | 总表决反对股数 | 总表决反对率 | 总表决弃权股数 | 总表决弃权率 |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98,166,858股 | 99.9337% | 52,125股 | 0.0531% | 13,000股 | 0.0132%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748,88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8799%;反对52,125股,占比0.8965%;弃权13,000股,占比0.2236%。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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