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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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报道组 王钧毅 余慧仙) 3月25日,在衢江区全旺镇“三加里”水库边,由衢江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林业技术鉴定人员,对新种的一片林地进行验收检查。
两年前,这里是一处违规建设的制砂厂,造成8.3亩乔木林地被破坏。去年4月,衢江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人邱某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6个月内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今年1月,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后,经现场勘查发现,林地植被仍未恢复。
一边是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另一边是违法行为人拒不按要求限期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导致林地长期被非法占用毁坏,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经走访调查,理清问题和堵点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圆桌会议,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协同推进林业修复治理工作,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全流程管理,衢江区人民检察院牵头法院、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会签《衢江区林业行政处罚与生态修复监管协作工作机制》,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以制度形式推动林地修复落地见效。3月初,该机制启动后,邱某某在林业部门的催告下,完成覆土、树苗补植等修复工作。如今,这片被毁的林地已重新披上绿装。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林地生态保护,衢江区检察院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全区涉林行政处罚数据进行碰撞、智能筛查,并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比对分析,逐一锁定涉案林地位置,形成重点线索清单,移交相关部门处置。从“点状突破”走向“面上铺开”,该院逐步探索出一条检察机关协同行政机关履职、推动林地生态修复的实践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