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破除“内卷”,要守好创新与竞争的边界
□张帆
3月2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3部门约谈12家平台企业,集中通报开展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以来发现的第一批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其中,“侵害商家自主经营权”被着重点出。
从通报来看,侵权行为的问题核心在于平台凭借数据、算法与资本优势,滥用技术手段突破经营边界。比如,部分平台未经商家同意,通过后台强制改价、擅自报名促销活动,甚至以“代运营授权协议”变相剥夺其自主决策权。更有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监控价格,强制商家执行“全网最低价”,将算法变成挤压商家利润的工具。
技术创新的价值,本应是提升效率、优化体验,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但当平台将技术用于“限制流量”“强制锁客”时,创新的内核便发生了异化:算法不再是优化匹配的工具,数据也不再服务于供需两端,反而摇身一变,成为制约商家的筹码。
市场规则是技术创新和应用不能跨过的底线,技术理应受到公平竞争原则的约束。今年2月起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对经营者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也划定红线,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等从事垄断行为。这些法规的出台,正是要重新明确技术的边界:真正的技术赋能,始终服务于市场主体,而非越俎代庖,成为压制商家、操控市场的手段。
实际上,平台也并非只有“压价—限流—收割”这一条路可走。以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平台可以将算法的“黑箱”再打开一些,让定价权回归商家,将选择权交给顾客,从提供“货比三家”服务的角度做好交易的撮合者;可以用技术帮助商家优化库存、预测需求、降低运营成本,而非以流量分配胁迫其参与大促活动,或是截留本该属于商家的利润。有生命力的商业模式,从来都是让参与各方都能从中获益,而不是靠牺牲一方来补贴另一方。
说到底,技术是中立的,但怎么用、用来干什么,体现的是平台的价值观。把技术的还给技术,把规则的还给规则,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当平台经济告别野蛮生长,能够走得更远的,一定是那些懂得敬畏市场、尊重规则、与商家共生共赢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