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75,证券简称:淮河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开展涉税事项自查,自查结果显示需补缴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合计约1.74亿元,该事项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应补缴环境保护税1.25亿元、滞纳金约0.49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完成补缴环境保护税0.97亿元、滞纳金0.39亿元,合计补缴1.36亿元,剩余未缴部分正在与税务部门沟通确认中。
对于此次补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淮河能源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其中,应补缴的税款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7亿元;滞纳金则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5亿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同时强调,该事项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项目 | 应补缴金额(亿元) | 已补缴金额(亿元) | 计入损益年度 | 预计影响净利润(亿元) |
|---|---|---|---|---|
| 环境保护税 | 1.25 | 0.97 | 2025年 | -0.77 |
| 滞纳金 | 0.49 | 0.39 | 2026年 | -0.35 |
| 合计 | 1.74 | 1.36 | -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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