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79,证券简称:峰岹科技)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
现金管理方案核心内容
公司此次现金管理旨在保证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具体方案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投资额度 |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 |
| 投资品种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公司H股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仍会按照H股招股章程所述,存入持牌商业银行及/或其他香港联交所认可金融机构的短期计息账户) |
| 使用期限 |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资金使用方式 |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 实施主体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
风险控制与影响分析
公告指出,尽管所选择的投资产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为此,公司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信誉好、风险措施严密的金融机构,由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以及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公司表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实施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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