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于2025年9月1日已正式实施。9月1日至11月30日(含当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已购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需完成登记上牌手续,逾期将无法上牌!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明确:所有依据旧标准出具的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将于2025年12月1日统一注销。
这意味着:
1、12月1日起,商家不得再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2、若您在12月1日前已购买旧国标车,但未在11月30日前完成上牌,因3C证书注销,将无法再办理登记手续。
乌鲁木齐交警特别提示:
只要在11月30日前购买旧国标车,并于当日前成功办理绿牌,车辆可正常使用,无需担心被强制淘汰。时间紧迫,请尽快前往各登记点办理上牌手续,避免影响日常出行!
下一篇:东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