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宁市发生多起涉及房屋租赁的投诉与纠纷。据了解,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在“58同城”“安居客”“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时,使用个人账号发布租房信息,并在图片中放置“大鹅或大型玩偶”作为房源标识,以此规避平台对机构发布的审核。在引导租客脱离平台联系后,对方会混合使用“唐鹅”“驿思美”“汇海家”“自如寓”“中崬”“青唐”等多个名义,自称是正规经纪公司房源,实际相关公司均已注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无实体经营场所。
其经营模式存在明显风险:以经纪公司名义进行宣传,却不与租赁双方签订正规的三方经纪合同,而是引导双方签订个人之间的电子租赁合同,并作出“可短期租住”“不满意可退定金”等虚假承诺。一旦发生纠纷,则以“合同主体为个人,不属经纪服务”为由,拒绝接受监管部门协调,致使租客维权困难。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租房群众,在租赁房屋过程中,请务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以下事项,谨防租房“陷阱”:
第一点
优选合规经纪公司(包括住房租赁公司,下同)。委托经纪公司出租或承租房屋时,要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备案证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信用中国网、青海省房屋交易服务平台、相关部门咨询电话等,多渠道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第二点
核验房屋权属信息。承租人要实地查看房屋、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
第三点
谨慎签约支付房租。签订租房合同时,当事人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充分了解出租人、承租人、经纪方的权利义务,切勿在未了解合同内容时签字,更不能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承租人支付房租时应直接支付给房东,切勿选择由经纪公司代收代付。
第四点
及时办理租赁备案。签订租房合同后,当事人应及时到“西宁市市民中心二楼房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第五点
保持有效通信联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房东、承租人要与其签约的经纪公司保持联系,如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请广大市民理性租房,切勿轻信各类房产自媒体、网络平台发布的不实信息,以及任何形式的口头承诺,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理性租房、远离消费陷阱,避免因虚假宣传租房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