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11时30分许,有群众到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观山湖区大队报案,其父亲于3月16日21时20分许,在贵阳北站附近被一辆摩托车撞伤致两处骨折住院,而肇事车辆逃逸了。
接报后,办案民警经初步核实,伤者为代驾人员,事发时骑行代驾电动车,佩戴白蓝色头盔、身穿红色反光背心,沿观山湖区往市区方向行驶。
肇事摩托车从后方撞上代驾电动自行车,随后,双方均摔倒在地。事后,肇事者曾提出赔偿300元,但伤者未同意并表示腰疼需报警,报警期间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无现场照片,伤者未记清肇事车辆及人员特征。
观山湖区交管大队第一时间开展全面细致的调查。工作民警与报案人核实警情时间,经确认,伤者于3月16日21时29分报警。
排查环节,民警发现事发路段监控处于失效状态,立即调取该路段前后相关监控视频进行全面筛查。
经查看,3月16日21时24分,伤者曾途经该路段,而事发时正值夜间小雨,监控画面辨识度较低,且该时段途经该路段的二轮车数量较多,无法直接锁定肇事车辆,排查工作面临不小挑战。
为尽快侦破案件,民警开展逐车核查取证工作。
通过调取该路段必过车辆的号牌信息,逐一联系车主并收集行车记录仪视频,历经大量细致繁琐的排查工作,在3月17日16时44分,成功联系到一名新能源轿车车主,该车主提供的事发时段行车记录仪视频,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关键线索。
依托关键线索,民警立即分析锁定嫌疑车辆。通过反复查看视频,确认肇事车辆为一辆二轮车,车辆装有非法改装雨棚,尾部疑似带有白色箱体。
在锁定车辆特征后,民警展开轨迹追踪溯源工作。重点排查报警后路段监控,3月17日18时34分,发现嫌疑车辆途经太平哨,持续追踪其行驶轨迹,锁定嫌疑车辆号牌为贵州AX二轮电动车。
民警迅速查询车辆相关信息并联系车主,面对民警的调查,肇事车主对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3月17日19时04分,肇事人员到大队接受调查,同时,办案民警第一时间通知伤者家属到场,确保案件处理各环节有序推进。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驾驶过程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拨打120救治伤者并迅速报警处理。无论事故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驾驶人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源: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张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