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04,下称"白云机场")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免集团")签署T2航站楼出境免税项目经营合作合同,合同期限为10年。根据协议,中免集团将获得T2航站楼3968.22平方米场地的免税经营权,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达912.7万元,同时双方约定了灵活的租金调整机制及特殊商品收费模式。
合作模式与主体变更
公告显示,白云机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免集团为T2航站楼出境免税项目经营主体。根据合同约定,中免集团需支付的合同费用包括经营费用及综合管理费两部分。值得注意的是,白云机场同时与中免集团及双方合资公司——中免白云机场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下称"中免广州")签订补充协议,由中免广州承继中免集团在原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资料显示,中免广州由中免集团持股51%、白云机场持股49%,成立于2025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4500万元。
租金计算方式与核心数据
经营费用采取"保底租金与销售提成取高"模式,具体条款如下:
吞吐量超基期120%,按吞吐量涨幅的50%上浮租金。
销售提成:按实际销售额的21%计算,与保底租金按月比较取高值缴纳。
综合管理费:固定为85元/平方米·月,月费约33.7万元(85元/㎡×3968.22㎡),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 费用类型 | 计算标准 | 初始月费(万元) | 调整机制 |
|---|---|---|---|
| 保底经营权转让费 | 2300元/㎡·月×3968.22㎡ | 912.7 | 2027年起按旅客吞吐量动态调整 |
| 销售提成 | 月销售额×21% | 按实际销售计算 | - |
| 综合管理费 | 85元/㎡·月×3968.22㎡ | 33.7 | 固定不变 |
特殊商品收费模式
为提升免税商品竞争力,合同特别约定了低毛利商品与爆点商品的差异化收费方式: - 低毛利商品:指毛利率低于21%的商品,其经营权转让费按"月实际毛利额×50%"计算,销售额不纳入保底租金与常规销售提成的计算范围。 - 爆点商品:经甲方批准的促销活动商品,按"月度销售额×优惠后提成比例"单独计算费用,具体优惠比例需另行申请确认。
对公司的影响与风险提示
白云机场表示,此次合作将提升T2航站楼免税商品丰富度与服务品质,有助于挖掘口岸商业价值。公告同时提示,免税业务收入受国际旅客吞吐量、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合同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单方违约导致变更风险。
资料显示,中免集团目前已为白云机场口岸进境及出境免税店经营主体,此次T2航站楼项目合作进一步巩固了双方合作关系。中免集团注册资本达107.18亿元,经营范围涵盖全品类免税商品销售,截至公告披露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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