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司股东淮安众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众博”)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99.39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主体淮安众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同时也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淮安众博持有公司股份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9%,该部分股份来源为公司上市前取得。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淮安众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 | 7,000,000 | 14.09% | 上市前取得 |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淮安众博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9.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再次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上市前取得,减持原因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淮安众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不高于993,900 | 2%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本减持计划再次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上市前取得 | 资金需求 |
合规性与风险提示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同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此外,公司强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情况,存在计划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可能。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股东减持行为,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东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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