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于渤:
根据2018年12月29日你方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签订的编号为中长资(黑)合字[2018]392号《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你方受让黑龙江圣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你方尚欠我司6200万元转让价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我司多次催收,你方至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据此,我司特此发布公告,要求你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司付清所拖欠的剩余转让价款62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如你方仍不尽快偿还上述款项,我司将依法追究你的所有的违约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