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随着公司产品线的多元化发展,研发、生产、质量与供应链之间的高效协同,已成为公司构建差异化优势的核心能力。为强化战略执行与资源整合,系统性地打通跨部门协作中的管理堵点,公司拟在总经理下设总监办公室,作为高层级的日常问题协商与决策平台。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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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0.00万元到1,50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到3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到1,5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0万元到300万元。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4年度,公司利润总额:-4,826.6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96.7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79.15万元;每股收益:-0.59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商用车重卡市场景气度回升,加之海外客户新项目实现批量供货,带动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同比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伴随产量提升及落后产能淘汰,实现固定费用降低与产品单位成本下降;同时,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3、为整合生产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启动西厂区(位于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向东厂区(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的产能迁移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西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的对外出售,并对迁移后维修成本高、使用效率低的固定资产(包括窑炉等设备)进行处置,由此实现资产处置收益,贡献利润总额约430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奥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汽车零部件”);资助方式为公司向奥福汽车零部件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5年,并根据实际借款时的市场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奥福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向奥福汽车零部件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5年,并根据实际借款时的市场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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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奥福汽车零部件少数股东蚌埠盈创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蚌埠盈创”)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潘吉庆控制的其他主体,因此董事潘吉庆回避表决。奥福汽车零部件系公司持股比例55%的控股孙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奥福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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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奥福汽车零部件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奥福汽车零部件为公司新设的控股孙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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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金需求方:安徽奥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资金提供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此额度以内资助资金可循环使用
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5年
借款利率:参照实际借款时的市场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
资金用途:用于奥福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公司与奥福汽车零部件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奥福汽车零部件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业务、资金及财务拥有实质控制权,可有效实施风险控制并保障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鉴于其他股东的资金情况,其后续不会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拟采用有偿、公允借款方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防范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向奥福汽车零部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循环借款额度。董事会认为:奥福汽车零部件行业前景确定、信用状况良好,通过公司统一融资可获取更低成本资金。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奥福汽车零部件拥有实际控制权,可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整体风险可控,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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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5,362.69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