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谁能想到盒马会把吃的送成有毒的水仙,没有人会想到的。”近日,北京市民周女士(化名)向津云新闻反映,其通过盒马APP购买鲜百合时,盒马超市误将具有毒性的水仙球作为百合配送上门,导致其家中71岁的母亲和12岁的儿子食用后中毒送医。
当事人母亲急诊就医画面(图源受访人)云南大理大学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专家王吉申博士表示,水仙鳞茎易被误认成洋葱、百合,其叶片类似大蒜。目前水仙中毒无特效解毒药,若发生误食,极端情况会危及生命。
1月26日,盒马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公司已成立专项组跟进处理,并希望与周女士私下达成赔偿与和解。
买鲜百合煮汤,送来的却是“有毒”的水仙球
据周女士讲述,因其孩子感冒,1月2日中午,她通过盒马APP在北京西城区的盒马mini黄寺店下单购买了鲜百合与苹果,计划用鲜百合搭配家中的梨炖汤给家人食用。下单后,她与丈夫外出健身,货物由家中母亲代为签收。
订单截图(图源受访人)“我出门前告诉母亲买了百合,但他们送来的是水仙球,装在半透明盒中,和鲜百合相似,也像大蒜头。而‘水仙’标识仅印在盒子侧面不显眼处。我妈以为就是百合,便洗净和梨一起煮了汤。”周女士回忆,母亲和孩子在家先行饮用该汤后,相继出现身体不适,孩子喊头疼、肚子疼,母亲则出现头晕、剧烈呕吐等症状。
当事人收到的货物(图源受访人)“我们一开始以为是鲜百合变质导致食物中毒。”周女士怀疑是购买的“百合”不新鲜,她去查看了剩余的水仙球有无变质腐烂,但未发现腐烂。“我妈当时也怀疑买的鲜百合有问题,她把碗里和电饭锅里的汤都倒掉了,怕我和老公也喝了。”
左图为鲜百合,右图为当事人母亲煮汤的水仙球由于母亲症状持续加重,周女士当天下午带她前往附近社区医院检查。血常规结果显示其白细胞异常升高。在社区医院开具肠胃炎及消炎药物后,二人便返回家中。
送医被告知误食水仙时间过长,毒素已被吸收
回家后,周女士的老公从垃圾桶里找出了剩余的“百合”,并用手机智能识别软件进行查询,这才发现该物品实际是“水仙球”,且查询信息中提示“有毒,食用会有生命危险”。
随后,周女士的孩子下床在查看剩余“百合”的外包装时,于底部侧边发现了“水仙球”字样,这才确认是盒马配送出错,误将水仙球当作鲜百合送达。
剩余包装侧边水仙球标签(图源受访人)确定母亲和孩子是误食水仙后,周女士和老公感到后怕。他们紧急带着老人和孩子前往了北京安贞医院。“安贞医院的医生说他们医院没有能力解毒,说老人和孩子误食水仙时间过长,劝我们赶紧带老人去307医院(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带孩子去北京儿童医院。”
“医生说幸好我母亲吃的少,要不然就丧命了。”周女士说,在307医院急诊,医生称由于患者送医时间已超过5小时,毒素部分已被吸收,只能尝试排毒,“若再多食用一些,可能危及生命”。
当事人母亲急诊病历(图源受访人)周女士的老公带孩子在北京儿童医院急诊就诊。急诊病历显示,患儿误服时间已达6小时,已超常规胃排空时间,洗胃不能有效帮助误服的毒物排出,故予药用炭颗粒口服减少毒物吸收,补液促药物代谢等对症治疗。
当事人儿子急诊病历(图源受访人)后续,老人与孩子在医院经过数小时的治疗,于次日凌晨返回家中休养。
家属称准备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周女士向记者表示,家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她就此次家人中毒事件报了警。警方随后前往涉事的盒马门店进行调查,并调取了相关监控。后续警方告知,由于没有证据表明配送员存在故意行为,其本人也陈述此为无意过失,因此该事件不符合立案条件。
周女士称,事发当日12时许她便在盒马APP上传了问题商品照片及家人不适的情况,但直至下午家人送医,未收到任何回应。随后,为了固定证据,其取消了退款。在事发后的第二天,涉事盒马mini黄寺店负责人曾联系她进行道歉。
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周女士根据已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并结合老人和孩子后续可能需要的康复治疗以及精神损失费等,提出了包含多项费用的赔偿方案。她强调,其中关于后续康复的费用,对方可以跟她协商。
周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盒马方面后续回复表示,根据周女士提供的票据及信息,老人和孩子涉及的相关医疗费用部分由他们来承担。在法规范围内的其他费用,如陪护、营养费等他们也可以承担。其他可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费用评估承担的可能性较小。
周女士认为对方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目前已将盒马方面的相关联系人拉黑,并开始咨询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
“我想要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也希望向公众公开这件事情,它给我们家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周女士说。
1月26日,盒马方面就“百合配送成水仙”事件回应津云新闻。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公司已成立专项组跟进处理,并希望与周女士私下达成赔偿与和解。其透露,他们双方已约定于1月27日再次进行沟通协商。关于误配,其解释系水仙与百合包装相似,分拣员操作失误所致。
上述工作人员强调,分拣员已承受较大压力,公司暂未对其处理,相关责任将由盒马承担,且在事发当天已启动全国范围的复盘与整改。
“配送错误确实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顾客误食也会有一定责任占比。”前述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就此事咨询过律师意见。其进一步说明,盒马始终在关心周女士家人身体状况、后续治疗及其他相关需求。对于周女士提出的诉求,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在合理范围内将予以妥善解决。
专家:水仙鳞茎易被误认成洋葱、百合,其全株有毒
针对此事,津云新闻记者联系了从事生物系统学、生物多样性与保护方面研究的专家、云南大理大学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王吉申博士,他表示,据当事人提供的图片显示,确定是水仙种球。水仙是常见花卉,但全株有毒,毒素主要集中在鳞茎汁液中,含石蒜碱等多种生物碱。误食茎叶、花朵、鳞茎,或皮肤、眼睛接触汁液、花粉,均可能引发中毒。
他指出,水仙鳞茎易被误认成洋葱、百合,其叶片类似大蒜,需注意辨别。水仙鳞茎层层包裹,叶片厚实无辛辣味;百合鳞茎呈片状,而大蒜鳞茎分瓣且有辛辣味。目前水仙中毒无特效解毒药,做好辨别与防护尤为重要。
王吉申表示,若发生误食,意识清醒者可刺激舌根催吐,再饮用牛奶或蛋清保护胃黏膜;皮肤、眼睛接触后需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无论症状轻重,都要携带水仙样本及时就医。误食后15分钟至1小时会出现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时脱水、电解质紊乱;还可能伴随头晕、乏力等神经系统症状,或心悸、血压下降等心血管症状,极端情况会危及生命。
对于此事,津云新闻记者还联系了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解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根据邹女士的讲述分析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孟博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他强调,消费者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实习记者 李杭朔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