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吴群 鲁许帅)近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的5家企业负责人陆续收到“迟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相关25万元罚款终于足额缴清入库。
2018年初,湖北某物流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让他人为其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价税合计855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其作为进项税票用于抵扣税款,直接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该案被移送至掇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全面审查认为,物流公司虽存在虚开发票行为,但具有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认罪悔罪等从轻减轻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检察官注意到,涉案公司虽已退缴违法所得,但尚未被追究行政违法责任。该院遂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于2021年12月向掇刀区税务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物流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检察官后续跟进监督时发现,税务部门尚未立案查处物流公司,而该公司竟取得了《清税证明》并完成注销登记,行政处罚程序陷入“主体灭失”的僵局。掇刀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进一步梳理案情后认为,税务部门未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责,导致涉案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未被追责且成功注销,直接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将案件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续监督。
2024年7月,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后向税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公司履行行政处罚、追缴滞纳金等监管职责。很快,税务部门回函称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但因涉案公司已注销,实际控制人下落不明,案件推进面临现实障碍。掇刀区检察院及时向荆门市检察院汇报案情。随后,荆门市检察院与该市税务局围绕“企业恶意注销后税务监管路径”开展专题会商,并督促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恢复涉案公司的市场主体登记。
在两级检察院跟进监督下,案件终于破局。2025年1月,一则“撤销注销税务登记通知”通过官方渠道公告送达;市场监管部门的系统内,涉案公司的登记信息恢复生效。不久后,税务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了涉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手中。当日,这笔罚款被顺利缴入国库。
该案成功办理后,为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荆门市检察院与该市税务局建立检税协作工作机制,构建全流程规范体系,为打通执法司法堵点提供制度保障。在市级协作机制的支撑下,掇刀区检察院也推动该区税务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定期同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信息,织密税收监管网络。
此外,掇刀区检察院还督促该区税务局开展专项排查,精准梳理出11条重点案件线索,最终查实5家企业存在“应罚未罚”且通过恶意注销逃避责任的违法事实。2025年11月,掇刀区税务局依法对这5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25万元。目前,相关罚款均已缴清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