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34,简称“实达集团”)11月25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孙公司克州中科融通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克州中科”)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简称“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已达成调解。涉案金额为4125.38万元,若调解协议顺利履行,该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据了解,该案件源于双方的合同纠纷。克州中科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克州中科,请求支付合同款4125.38万元,并将阿图什市公安局、阿克陶县公安局等四家单位列为第三人。实达集团曾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该诉讼事项(公告编号:第2025-035号)。
2025年11月25日,经阿图什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法院同日出具(〔2025〕新3001民初2005号)调解书。根据调解书,克州中科需支付的合同款项为4125.38万元,案件受理费24.81万元减半收取12.40万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上述费用均由原告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负担。
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 经案涉项目业主单位及克州中科确认,应付未付合同款项为4125.38万元(若业主单位存在核减,以核减金额为准); 2. 克州中科同意由案涉项目业主单位将上述到期债权直接支付至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指定账户; 3. 对于中国电信克州分公司在2025年1月1日至所有案涉合同终止期间对克州中科享有的到期及未到期债权,克州中科授权原告直接与业主单位确认金额,确认后由原告直接请款,克州中科配合开具相应发票,再由业主单位向原告指定的被告安全账户支付; 4. 各方需严格履行协议义务,违约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实达集团表示,若调解协议得以顺利履行,该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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