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宁波晚报
广东汕尾市万象天地项目开展地下车库集水坑修缮作业发生中毒事故致1死1伤,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1月23日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7月20日,在市城区东涌镇汕尾万象天地项目三期3栋负二层地下室,发生一起工人在开展集水坑修缮作业时中毒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市城区东涌“7·20”一般施工中毒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求,作业人员违规开展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并在事故发生后盲目开展救援,导致人员中毒窒息,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涉事项目于2022年交付使用,事故发生点位于万象天地三期3栋负二楼防毒通道兼简易洗消间集水坑。
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涉事材料检测,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两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开展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其中一名工人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集水坑中开展注浆补漏作业,由于现场通风不良,集水坑内污水污泥可能散发硫化氢、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使用的注浆料挥发出1,2-二氯乙烷,达到危险浓度,聚集在洗消间内,坑内氧含量降低,导致自身中毒窒息晕倒,最后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工人在发现事故后盲目入坑施救导致中毒窒息晕倒。
原湖北正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派驻汕尾万象天地项目负责人,事故维修任务组织人胡某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相关情况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胡某进团队下属维修工长秦某,根据胡某进指派,负责管理包括汕尾华润万象天地项目在内的相关维修项目,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相关情况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另外,该人员在公安部门和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询问笔录期间,未如实反映事故相关情况,干扰事故调查工作方向,严重影响事故调查工作进程,涉嫌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资料显示,汕尾万象天地位于汕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域,是集住宅、商业综合体、文化地标于一体的都市综合体项目。项目包含约10万平方米自营万象系列购物中心、商业街区及城市文化中心,涵盖住宅、公寓、写字楼、商铺等多元业态。由华润置地关联企业汕尾市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