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明确2026年将持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在持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方面,扩围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在原有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基础上,新增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视频安防等领域及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加快对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优先支持20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申报设备更新项目的投资额门槛、优化审核流程。同时继续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在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国家明确纳入补贴范围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其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支持国家明确纳入补贴范围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支持智能家居产品购新。结合江苏省实际,支持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等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省配套资金支持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在加强回收循环利用方面。完善回收网络。继续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完善再生资源三级回收体系,畅通废旧设备和消费品交售渠道。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和废旧设备再制造。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支持具备条件的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持续推动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制度并加强监管。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提升废旧设备回收利用规范化水平。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回收拆解环节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