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气象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印发通知,共同加强气象监测设施统筹建设和资源共享工作。
该通知明确,由市气象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编制气象监测设施专项规划,对气象监测站布局实现“一图规划、共建共用”。各部门新建、改建气象监测设施,需向市气象局报备建设方案,接受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数据接口兼容、符合共享要求。在审批涉及气象监测设施的投资项目时,市发展和改革局将要求项目单位同步提交气象部门的审查意见。
(作者:龚梅 责任编辑:苏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