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1月22日,商务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正式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完善药事服务、创新健康服务、强化应急服务、优化行业结构、规范行业秩序五大维度推出18项具体举措,旨在强化药品零售行业专业服务、健康促进、应急保供等功能,打造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
在完善药事服务方面,意见提到,促进处方流转提升购药体验。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外配处方服务。完善外配处方流转机制,加强流程追溯,优化结算规则,提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使用效能。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鼓励建设非医保药品自费处方电子流转平台,规范和完善相关药学服务。
目前,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此次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意见提到,优化医保基金与零售药店的结算方式,有效压缩结算时长,提升结算效率。优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规划,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动医保定点药店合理布局。
此外,意见鼓励行业协会或区域医药流通龙头企业牵头,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针对其他药品,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采购需求,开展联合采购,实现量价挂钩,提升议价能力。
意见还特别提到引导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配药品零售场景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满足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针对高值药品、器械,支持药品零售企业与商业保险机构建立风险共担、便捷高效的支付协同机制,切实降低患者支付压力。
针对应急保供需求,意见明确将强化零售药店“哨点”功能,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鼓励在疫情、灾情等突发情况下开展24小时营业、拆零销售、免费送药等服务,稳定药品价格并引导合理用药。
在优化行业结构方面,意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横向并购与重组;鼓励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被整合的连锁或单体药店,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鼓励药品批发企业依法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供应链与零售终端,推动批零一体化发展。
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余丰慧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意见的出台将直接推动行业的整合与升级。通过优化相关许可及医保资质变更流程,降低了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成本,有助于形成一批具有规模效应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药品零售企业。这种变化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话语权,还有利于供应链的优化和运营效率的提高,从而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药品价格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问题。意见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全国或区域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以市场为导向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促进药品零售行业跨省、跨地区公平竞争,引导零售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药品进零售药店销售渠道。鼓励医药电商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加强线上、线下药品零售价与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的联动监测,加强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和药品比价小程序的推广应用。
在余丰慧看来,推广医保药品比价工具这一举措对于规范药品市场价格体系、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医保药品比价工具的广泛应用,消费者可以更加透明地比较不同药品的价格,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同时,这也促使药品生产企业和零售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价格空间,促进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此外,加强线上线下药品价格联动监测,确保了价格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公开透明,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总体而言,这些措施共同作用,将有效推动药品零售行业的规范化、高效化发展,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
北京商报记者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