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11,简称"冰轮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烟台长输供热有限公司签署了烟台长输供热大温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3.61亿元。该项目将应用公司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的绿色低碳供热技术,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概况与交易对方
据公告披露,此次签署的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施工及设备调试并达到投入使用条件。
交易对方烟台长输供热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烟台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公司),与冰轮环境无关联关系。公告显示,烟台供热经营情况正常,企业信用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最近三年公司与该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
项目内容与合同金额构成
该项目位于烟台市,主要内容为对市内428座换热站进行改造,在换热站内新增大温差换热机组,与站内板式换热器通过管道连接,并新增管道阀门及部分附属供热设备。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建筑、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工程、调试等内容,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
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60,619,865.21元,具体构成如下:
| 项目内容 | 金额(元) |
|---|---|
| 联合体牵头方负责部分(热力和电气) | 324,506,843.81 |
| 联合体成员负责部分(土建工程) | 9,613,021.40 |
| 暂列金额 | 26,500,000.00 |
| 合计 | 360,619,865.21 |
根据联合体协议,冰轮环境作为牵头方负责项目统筹策划、组织协调、建设管理、进度质量、投资全面控制,以及除土建施工外的招标范围内其他所有工作内容;中铁十局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土建施工工作。
付款方式与工程结算
合同约定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支付额度为当期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工程量计量按季度进行,依据工程量清单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司的影响与风险提示
公告指出,该合同中冰轮环境负责部分金额逾3.2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8%。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但不构成重大影响。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将应用公司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的绿色低碳供热技术,参与化工工业园余热长输市区供暖。这与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提出的"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进供热系统升级改造"政策导向相契合。公司表示,2025年已重磅发布"工业全域热控综合解决方案",聚焦工业热控主战场,依托"高温度、大温差、宽温域"的热泵核心技术,深度融合多源多级系统集成技术,构建能源梯级利用体系,实现余能高效回收与集约利用。
公告同时提示,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投资者应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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