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学生的“口粮”给老师发津贴,是否涉挪用公款必须说清
再苦不能苦学生,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出发点,都不能拿着学生“口粮”给老师发津贴。挪用、克扣学生餐费严重违法,甚至可能涉嫌犯罪。这一点,不会因为“集体决策”而改变,也不会因为“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校管理”而改变。
拿着学生的“口粮”给老师发津贴,是否涉挪用公款必须说清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2分钟前
热门评论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
鲁ICP备15022957号-13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220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01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鲁B2-20120085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版权所有(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31-82625462邮箱:17901797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