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童观)近日,王益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维护了小微市场主体权益。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王某开了一家饭店,但因经营不善饭店生意惨淡关门停业。他曾在蔬菜摊、粮油店、水产店三家商铺分别赊欠三四千元的账款未结清。王某饭店关门后,三名商铺经营者曾多次向王某催讨欠款,但王某或者称没钱或者不接电话。于是在去年年底,三名商铺经营者向王益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还清欠款。
为了化解矛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诉前调解庭联系了王某。王某称其不是想赖账,而是资金匮乏,无力一次性还清。经过诉前调解庭多次和三名原告沟通,最终达成三人分别免去数百元的欠款零头,王某每月向每名原告还500元直至还清欠款的协议。三名商贩撤诉,案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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