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柴刘斌
凭借平台荐股积累超10万粉丝,单篇文章最高阅读量破800万次,雪球“大V”金永荣却利用自身影响力实施反向交易。
1月19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金永荣符合“抢帽子操纵”行为特征,对其罚没合计超8300万元,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其他平台开通账号发文发帖宣传,参与淘股吧实盘比赛以及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形式,积累名气和受众。截至2025年4月,其雪球“金浤”账号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
高流量的背后,却是一场场精心策划的操纵骗局。经查,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金永荣瞄准“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在公开发文评价、推荐的当日或次日,便通过控制账户组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以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其交易金额合计达6.31亿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面对监管调查,金永荣及其代理人曾提出七点申辩意见,核心聚焦自身是否具备市场影响力、行为是否构成操纵、发帖是否属于荐股等关键问题,并请求减轻或免除处罚。针对上述申辩,浙江证监局逐一作出回应并予以反驳。
在市场影响力认定上,浙江证监局指出,雪球作为国内头部投资交流平台,“金浤”账号早在2024年9月初粉丝数就已形成影响力,单篇荐股类文章最高阅读量达808万次。根据沪深交易所测算,该账号发布的案涉荐股文章,对相关股票的价格和成交量有较大影响。
对于发帖行为性质,浙江证监局明确,金永荣存在反复发帖、转发荐股内容以强化推荐逻辑的行为,部分帖文还通过展示交易感受、仓位记录等方式,向外界传递自身已加仓买入或未卖出股票的信号,足以产生引导投资者跟随交易的影响。浙江证监局强调,标注“不推荐买卖”“不作为买入依据”仅为形式免责,不影响行为性质认定。
在交易行为特征方面,浙江证监局表示,证券法规定的反向证券交易强调交易方向与荐股方向相反,而非“仅有卖出、没有买入”。本案中,金永荣的发帖时间与反向卖出操作紧密关联,其所谓的“做T”交易,实质是针对同一股票反复循环操纵“买入—荐股—卖出”,其买入卖出时机与荐股发帖时间紧密关联。
综合上述事实,浙江证监局作出最终认定:金永荣公开荐股后实施反向交易,操纵市场主观故意明显,完全符合“抢帽子操纵”行为特征。
根据处罚决定,金永荣被没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罚没金额合计8324.78万元。与此同时,金永荣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内,不得直接或化名、借他人名义,交易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挂牌的所有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