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天际股份(002759.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关于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吴锡盾、杨志轩、郑文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锡盾、杨志轩、郑文龙的监管函》。
经广东证监局调查,天际股份存在对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财务核算不准确、信息披露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导致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同时,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锡盾,财务总监杨志轩和董秘郑文龙出具警示函。另外,深交所对公司和相关当事人发放监管函。
调查显示,2023年度,天际股份对子公司新泰材料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存在多项不合规情形:一是对资产组新泰材料2028年及永续期销量增长率预测缺乏充分依据,没有谨慎论证并获取支撑其高于行业研究报告增长率的合理依据;二是对2024年印花税发生额的预测不合理,没有涵盖除销售及运输环节外的印花税;三是对未来生产材料成本进行预测的依据不充分,没有获取生产材料的合理采购价。上述问题导致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度,天际股份对子公司誉翔贸易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没有使用誉翔贸易资产组的实际平均贷款利率或与之更接近的1年期LPR作为债务成本,而是采用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导致2024年度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外,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天际股份及子公司新特化工没有恰当计提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薪酬,导致2023年度、2024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另据调查,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天际股份向非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发布监管函件的同一天,天际股份同步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业绩扭亏为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000万元至1.0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3.61亿元;扣非后的净利润为6000万元至9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3.7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至0.21元/股。业绩变动原因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主要产品六氟磷酸锂在2025年第四季度销售价格上涨,因而第四季度实现利润,并扭转前三季度亏损。